根據《教育部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 号)、《關于做好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 号)等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院 2021 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1.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朱龍付、周雄
副組長:王滿囷
成 員:周雄、羅朝喜、姜道宏、黃見良、姜海、郭亮、李建洪、邊銀丙、胡學博、彭良才、章元明、餘四斌
秘 書:高婉琳
2.招生工作督導小組
組 長:孫超
成 員:李志強、賈浩洋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第一
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統籌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選拔需要,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穩妥做好複試考核工作。
2.堅持科學選拔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甯缺毋濫”的原則,對學生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身心素質、學業知識、專業素質、創新潛質進行全面考察和綜合評價。
3.堅持陽光招生
嚴肅招生紀律,嚴守招生規定,嚴格規範流程,做到政策宣傳到位、程序公開到位、結果公示到位,确保公平公正,實現陽光招生。
三、複試資格線及招生計劃
1.第一志願複試資格線
各二級學科專業(方向)原則上按照不低于招生指标120%的比例确定複試人數,對第一志願考生進行複試及選拔。學院内同一專業非全日制與全日制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相同。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對口支援計劃、單獨考試等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統一劃定,計劃單列。複試資格線詳見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
2.招生計劃
學院公開招考總指标
碩士類型 |
公開招考指标 |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 |
136 |
全日制專業型碩士 |
316 |
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 |
1 |
合計 |
453 |
注:公開招考指标含聯培指标、專項計劃考生指标、學校專項指标;各學科(方向)招生指标另行通知。
四、複試程序
1.複試安排
學院按二級學科成立複試小組,二級學科負責人全面負責本二級學科複試工作,包括複試試題、複試小組成員、複試時間和地點的确定等工作。各二級學科複試小組成員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複試工作按照“随機确定考生複試次序”“随機确定複試小組成員”“随機抽取複試試題”的“三随機”工作機制執行。複試采取現場複試,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進行,考生不按時參加複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具體複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學院官網通知。
2.資格審查
考生需在參加複試前完成線上資格審查,并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曆證書或學曆認證報告(往屆考生)、學生證或學籍認證報告(應屆考生)參加複試,學院将對考生的報考信息與相關材料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者,不予複試。
3.複試形式
複試内容包括專業基礎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和外語能力考核。每項滿分100分。
專業基礎考核:筆試,着重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
綜合素質考核:面試,着重對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質、專業思想、治學态度、學習能力、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心理健康狀況、社會實踐以及人文素養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
外語能力考核:面試,着重考察考生的英語聽說能力,考生需用英語回答問題。
五、考風考紀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後 3 個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成績核算
1.複試成績
複試成績綜合各方面的考核結果按百分制評分。
複試成績=專業基礎考核×40%+綜合素質考核×40%+外語能力考核×20%
2.錄取成績
錄取成績即考生的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按權重相加換算為百分制。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複試成績×50%
七、錄取
各學科(方向)按指标數,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初試總分、初試外國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複試成績不及格者(小于60分)不予錄取。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對口支援計劃、單獨考試等專項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複試成績确定後由導師和學生雙向選擇确定導師,受導師招生名額限制,考生第一志願導師、第二志願導師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學科内導師調劑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學院拟錄取名單拟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後予以公示。
八、體檢
入學期間在校醫院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關文件進行處理。
九、申訴與複議
學院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全程公開,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監督。考生對複試錄取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複核後,在3個工作日内答複申訴人。考生對答複仍存有異議,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申訴。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複查,如申訴情況屬實,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複議并給予答複。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申訴電話:027-87286857,郵箱:lizhiqiang@mail.hzau.edu.cn。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7281816,郵箱:yjs10504@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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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