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關于開展2019年“五四”評選活動的通知》(校青〔2019〕9号)文件要求,為更好推進相關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
(一)以下項目由各學院研究生團工委推薦候選人(集體)交校研究生團工委,校研究生團工委遴選代表提交校團委:
先進集體: 五四紅旗團支部标兵、五四紅旗團支部、大學生理論學習先進集體
先進個人:優秀專職團幹(限研究生團工委書記報)、十佳大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标兵、十佳團支書、十佳班長、十大自強之星、十大創新創業之星、十大閱讀之星、十大運動之星、十大文藝之星
備注:其中優秀學生幹部标兵,十大創新創業之星研究生單列指标10個,校研究生團工委評選結果極為終評結果;其他項目由研究生團工委确定候選人(集體)參加校團委組織統一評選。
(二)以下項目校團委統一下撥指标(含研究生)到學院,由各學院團委統籌本科、研究生進行評選,評選結果由學院團委彙總報校團委:
先進集體:五四活力團支部
先進個人:百名理論學習積極分子、百優班團幹部、百名閱讀積極分子、優運動健将、百名文藝積極分子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應該高度重視本次評選工作,把“五四”評選作為團員青年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機,切實加強先進典型的事迹挖掘和宣傳,營造良好的成才氛圍,促進廣大團員青年全面發展。
(二)申請先進個人需提供申報表、1500字的事迹材料、能夠反映事迹的獲獎證書、資曆證明材料(掃描件),材料打包發送至郵箱zhike_yjs@163.com。(無需提交紙質版)
(三)材料上交截止時間為3月22日(星期五)上午11點,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學院整合彙總推薦到學校。
校研究生團工委
2019年3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