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生班:
方**,男,學号2019301***。2021年11月13日,該生在荟十樓下私拿他人外賣。11月16日中午,該生找輔導員承認自己私拿他人外賣并謊報室友姓名的事實。
根據《77779193永利官网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校發〔2017〕134号)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認定該生的行為屬于盜竊私人财務,鑒于該生事後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有深刻認識,主動承認錯誤,認真接受教育,經研究,決定給予該生全院通報批評處分,免去該生班委職務,取消其2021-2022學年評獎評優資格。
望全院學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遵守公德,愛惜自己與他人的名譽,牢固樹立紀律與規矩意識。
77779193永利官网黨建思政辦公室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