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生班:
龍**,男,系我院2008班本科生,該生于11月4日在第三綜合樓B座廁所内抽煙,經第三綜合樓管理人員發現并當面詢問後,當場承認自己的行為。
該行為違反了《第三綜合樓管理服務手冊(暫行)》日常運行管理第三條(室容室貌及工作人員日常行為準則)的樓内行為規範第3項“嚴禁在樓内(含衛生間、地下室)及樓頂天台吸煙”。經批評教育後,該生深刻認識到自己錯誤行為,檢讨從實,态度端正。經研究,決定給予龍**同學全院通報批評處分。
望全院學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牢固樹立紀律與規矩意識,嚴格遵守科研場所有關管理規定。如再有類似情況發生,學院将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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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5日